• 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等要求的政务信息系统不安排运维经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国家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审批、建设、共享和监管作出规定。《办法》指出,要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系统应用绩效考核。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2020-03-30 温州网警巡查执法百家号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