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四级要求(四):应用安全

2019-09-24 16:44:52 万方科技 1117

  等级保护四级要求的应用安全方面,从用户登录、数据访问、通信方式以及安全监控等方面给出了对应的要求,具体情况下文。

  应用安全

  身份鉴别:

  a)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b)应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其中一种是不可伪造的;

  c)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

  d)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e)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安全标记:

  应提供为主体和客体设置安全标记的功能并在安装后启用;

  访问控制:

  a)应提供自主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

  b)自主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信息安全直接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们之间的操作;

  c)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禁止默认帐户的访问;

  d)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e)应通过比较安全标记来确定是授予还是拒绝主体对客体的访问。

  可信路径:

  a)在应用系统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时,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

  b)在用户通过应用系统对资源进行访问时,应用系统应保证在被访问的资源与用户之间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

  安全审计:

  a)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应用系统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b)应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录;

  c)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

  d)应提供对审计记录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的功能;

  e)应根据系统统一安全策略,提供集中审计接口。

  剩余信息保护:

  a)应保证用户的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

  b)应保证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通信完整性:

  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通信保密性:

  a)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应用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

  b)应对通信过程中的整个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

  c)应基于硬件化的设备对重要通信过程进行加解密运算和密钥管理。

  抗抵赖:

  a)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原发证据的功能;

  b)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接收证据的功能。

  软件容错:

  a)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数据格式或长度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b)应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

  c)应提供自动恢复功能,当故障发生时立即自动启动新的进程,恢复原来的工作状态。

  资源控制:

  a)当应用系统中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

  b)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c)应能够对单个帐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d)应能够对一个时间段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e)应能够对一个访问帐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限额;

  f) 应能够对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g)应提供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并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帐户或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